国企改革需顶层分类,上市国企应瞄准金股制 2014年01月21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出台的《决定》指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意味着,过去通过国企配置资源、要素的路径,将不得不面临重大调整。而这种调整,绝非在过去基础上的小修小改,必须是颠覆性的、伤筋动骨式的改革,不仅涉及国资、国企管理机制体制的变化,更将从根本上改变过去35年来的国企改革思路。
       在迎接改革新高潮的过程中,上海已率先出手,抢得先机。然而,要真正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的“排头兵”,上海还需拿出更加具体可操作、具有引领性,且未来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思路。
       在题为《国企改革新思路——从整体上市到改革上市》的提案中,上海市十二届政协委员、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所长王德培提出,国企改革的分类不仅是企业性质的分类,更主要是改革顶层分类,将国企分为上市企业与非上市企业,有针对性地寻找更适合的改革路径,这就是所谓的改革上市。
       一、上市国企改革
       上市国企要尽量地交给证券市场去改,在证券市场框架内扩大上市国企股份流通量。通俗地说,就是在现有股权分置向公司分置过渡中,再进一步地通过证券市场交易,将国有股权逐步转换为社会资本共同拥有,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同股同权,率先在股市上达到国民待遇普世化。届时,国有资本从绝对控股到相对控股,再到标志性参股,直到非常时期的金股制。
       英国国企改革,便是实行金股制,平时不参与分红、不干预具体事务,而一旦国家需要或发生重大事件的非常时期,则可行使股东权利,调用甚至无偿征用企业资源。一旦进入金股制阶段,则标志着国企改革真正到位。
       二、非上市国企改革
       非上市国企应由政府做出制度安排,比如国资委的一企一策,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不搞一刀切。
       对于市场竞争性国企,可通过产权或经营权公开拍卖转让的方式,让社会资本大量参与。公共服务类、公益事业类国企,可通过向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功能版本升级。同时精简机构,将政府监管纳入考核指标,舆论监督公开透明化。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政府的制度安排,也必须是启动式、切入式而不是全面的、全过程的。如果政府依然事必躬亲,不仅与市场化背道而驰,还会使改革落入行政思维的窠臼。尤其是非上市的大型国企、搞混合经济,很容易形成猫腻。因此,市场经济原则下的资本社会化、多元化,应当成为非上市国企改革的选项,而不是仅仅往上市一条道上挤。
       此外,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充满着不确定性,对国企经营得失不必零容忍,而是让企业自担风险、自我纠错,允许企业大胆创新、试错,才能闯出改革的新路。
       三、国企改革与中国特色
       国内国企改革历来倾向于学习新加坡淡马锡的“国有民营”,但却落得虎头蛇尾,主要原因是中国目前尚不具有完备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完善明晰的法制环境。现实国情不同,选择的改革道路也必然不同。不仅如此,企业处于不同阶段,改革的路径也不相同。
       在中国,国企改革还可与大企业发展不同阶段进行嵌入与磨合。国企多为大中型企业,基本都会经历六大阶段(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生产性服务业——产融结合——嵌入式集成——战略引领),而在第四阶段——产业与金融资本磨合中,空间颇大。工业化后期,产融结合已成必然,国企改革可以充分利用这个空间,来做足文章,诸如资产证券化、企业债等均可进行广泛尝试,以此作为引入社会资本的契机,这也是国企改革的中国特色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