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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初始创业最高可贷30万 2013年12月09日
从省人社厅获悉,省财政厅、人社厅新出台了《安徽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初始创业阶段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申请贷款不超过30万元;创业发展阶段的小型微型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初始创业引导资金,主要扶持初始创业且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高校学生,以及退役3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创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扶持已创办小型微型企业且毕业5年以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5年以内的退役士兵。两者均通过省级委托合作银行和市级委托国有担保公司,对初始创业阶段、创业发展阶段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开展贷款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