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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企建文化设施最高补贴3000万 2013年10月15日
昨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若干政策》,民企新建文化设施的,最高补贴3000万元。
政策中规定,对相关企业注册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允许将改造后的旧厂房、仓库等作为文化创意企业的注册经营场所,并简化审批程序。本市100亿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也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民营企业如投资改造既有礼堂、剧场、影院、旧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老旧商业设施等,按照改造规模和改造后的使用功能,政府给予总投资的20%—30%资金补贴,单体改造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新(配)建文化设施,政府补贴资金不超过新(配)建文化设施总投资的30%,单个新(配)建文化设施补贴金额最高为3000万元。